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
作者:呼和浩特律师网    转贴自: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    点击数:2584

 

案例标题:银川灵武市教师黄××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案

案例类型:儿童维权刑事案例

办案时间:2014928日至2015828

办案单位: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办案人:王玉琳   塔 拉   郑淑珍

案例基本情况:

  2014418日,灵武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一乡村幼儿园教学点教师猥亵儿童。警方于419日抓获犯罪嫌疑人黄××。经查,黄××以讲作业为由,在其办公室先后猥亵、强奸12名女童。421日,黄××被灵武市检察院批准逮捕。随后,该案由银川市检察院向银川中院提起公诉。

2014924日,银川中院受理了黄××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向银川中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来自北京、武汉、长沙、昆明、南宁、呼和浩特等地的王玉琳、塔拉、郑淑珍、吴晖、黄思敏、彭勃等十三位公益律师为被害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在诉讼中被害人与黄××所在学校达成了补偿协议并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

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银川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法院审理查明,在2013年至20144月期间,被告人黄××为满足性欲,以修改作业等事为由,性侵多名幼女,被害人达到十二人。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利用其教师身份性侵幼女,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以犯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黄××有期徒刑14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办案过程和办案结果:

该案发生后因涉及到教师这种特殊主体且本案被害人达到十二人之多的严重情节,且经过互联网、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成为全国范围内人人皆知的“银川教师性侵案”。因为发生这么严重的案件遭受侵害儿童众多,侵害时间长达两年却没有被及时发现,案发后当地政府和公安司法机关,教育主管部门面临强大的舆论压力。本案还因可能涉及到政府追责方面的问题,造成被害人家人在当地很难聘请到专业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律师来获得法律帮助。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得到被害人家长的请求后,积极联系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要求派出爱心律师给予帮助,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及时派出王玉琳、塔拉、郑淑珍三名律师与远在银川的被害人家长沟通,得到被害人家长的同意后,三名律师立即奔赴银川办理委托手续,作为刑事被害人代理人和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三名内蒙古律师了解到,除了有几位家长正在联系北京徐维华律师事务所、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聘请公益律师以外还有多名家长正在苦于无处聘请律师。当地律师因该案影响大,可能会涉及到政府官员或有关部门的追责问题而回避不接此案。面对此情形,三位律师立即向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中心发出呼吁,让该中心尽快介绍全国各地的爱心律师加入法律援助团队,最终,经过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中心牵头,北京、广州、黑龙江、广西、云南、湖北、湖南、内蒙古等地的十三位律师分别为十二位受害儿童担任代理人,承担本案刑事被害人代理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两个部分的代理活动。

因为人数众多,解决的问题具有以“点带面性”,为了更好地完成法律援助任务,既能减少诉累又能高效发挥,十三位法律援助律师及时与公诉机关、审判机关沟通,通过庭前会议,庭前交流代理意见等方式进行分工合作。其中北京徐维华律师、内蒙古王玉琳律师、塔拉律师执业时间较长,经验比较丰富,考虑问题周全,故被推选为总召集人,负责全盘组织和对外沟通、谈判。同时全体代理律师将庭前、庭审工作进行了不同分工。

本案被害儿童最小的才四岁,最大的九岁,因遭受长时间的性侵害后精神心理上受到的伤害比身体上的更严重,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精神损害只限于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本案接案律师面临维权难的问题。最终,各位律师经过研究决定,聘请专家为各位被害儿童需要心理干预治疗的费用进行评估鉴定,最终委托北京大学心理健康与教育咨询中心徐凯文教授出具了《专家意见书》评估出对被害儿童进行心理干预治疗的基本费用的项目和总数,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提供了有力依据,据此,被害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每个人达到23万元,共计276万元。虽然有了鉴定意见,但是该部分赔偿金属于未来心理干预治疗可能支出的部分仍有“待发生费用”的性质与已经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同,通过判决不易得到全部支持的情况,为此各位律师将此情况及时给家长作了释明。

同时考虑到学校开办单位,教育主管机关,政府负有责任有关领导存在失职行为,导致该案被告人长时间犯罪未被发现且被认定为合格教师混入教师队伍等情况,将有关责任单位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并对相关责任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进行投诉。对该案发生前落实相关防范政策规定,事发后采取补救措施等方面问题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

全体代理律师的集思广益,缜密思考,有效合作,策略得当,最终,被告人黄××以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黄××有期徒刑14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黄××所在学校从刚开始辩解毫无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态度转变为同意赔偿,经过协商给每位被害人五万元的赔偿金,合计支付60万元。被害人与学校签订赔偿协议后立即履行了给付义务。

办案思路及策略:

一、该案属于幼童受性侵害案件,因为幼童年龄的原因无自觉的性意识,导致被害人对案情表述不清,难以查清案件事实。据此,根据本案存在的案件特殊性,代理律师先从担任被害人代理人角度出发使刑事部分当中能够充分发挥代理职能提出相应的控告指控,同时能更方便的查阅复制全案材料,了解全案事实。

二、代理律师来自于全国不同地区,工作时间较难统一,通过推选的召集人的方式,在召集人组织下分工有序工作,使不同技能的律师进行优化组合,充分发挥各律师的作用。

三、为刑事附带民事协商和判决定设计好两条行进道路,准备了专家论证等重要证据,避免了“谈判无砝码,举证无证据”的情形。

四、启动投诉举报程序,让有关责任人提前认清自己的责任和错误,了解自己是否存在失职行为,为推动调解、和解程序做好了基础。

五、提前与公诉机关、审判机关沟通表达意见,让爱心公益律师的“目的纯洁性”得到认同,争取到庭审当中更多的话语权,为提出控诉意见指控犯罪和提出赔偿意见和理由争取到了足够的庭审发言时间。

六、启用了“老律师带队,年轻律师冲锋”模式,通过新老搭配,强强联手,让有口才的律师和有文笔的律师机动组合,为全案的整体联动创造了条件,用团队协作模式实现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利益最大化。

案件办理的启示:

该案虽然属于无偿法律援助案件,但是各位律师正义感强,认真负责,某种程度上来讲其尽心尽力的程度远远超过了有偿服务案件。

通过办理该案证明中国律师当中责任心、使命感的正义之士大有人在。

通过办理该案使跨地区不同年龄段的律师学会了“打破时空界限,进行联动和团队合作”,为将来不同地区律师开展联动办案摸索了可行的方法、模式。

通过该案的办理可以证明只要有爱心处处能帮人。内蒙古虽然处于边远地区,但是内蒙古妇联、内蒙古律师的爱心仍能及时汇集成强有力的全国团队,能够及时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不同地区的受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