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011 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各行业标准) 一、2011 年度,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第八条中 “ 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 为: (一)农、林、牧、渔业: 18305 元; (50.1 ) (二)采矿业:42364 元; (三)制造业:30100 元; (四)电力、燃汽及水的生产供应业: 49105 元; (五)建筑业: 24935 元;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0516 元;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7904 元; (八)批发和零售业: 24562 元; (九)住宿和餐饮业: 21469 元; (十)金融业:48340 元; (十一)房地产业:26517 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2062 元;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40147 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8789 元;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0977 元; (57.4 ) (十六)教育: 43261 元;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38693 元; (十八)文化、教育和娱乐业: 37935 元: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0973 元; 二、 《办法》 第九条中的 “ 护理费 “ 按标准一条(十五)项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的 标准计算。 三、《办法》第十一条中 “ 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 每人每 天为:区外 50 元。区内 40 元。 “ 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 ” 每人每天不得超过 150 元。 四、《办法》第十二条 “ 营养费 ” 按标准三条一款的标准计算。 五、《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 “ 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 ” 为 17698 元。 六、《办法》第十四条 “ 自治区人口平均寿命 ” 为 70 周岁。 七、《办法》第十五条 “ 自治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 为 2959 元。 (丧葬: 17754 ) 八、《办法》第十六条 “ 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 ” 为 13995 元; “ 自治区上一年度农牧区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 为: 4461 元。 “ 自治区上一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5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