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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的日子--我的律师生涯【3】-张朝阳

追梦的日子------我的律师生涯(七)
   心里有好的想法和真正去实现这些想法实际上是两回事。那时我已经意识到了自己有很多的不足,但想真正去改变,却是非常难的。那时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一个理论叫“木桶理论”,意思是说,决定一个木桶能够盛多少水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而不是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只有补足短板,才能获得明显的进步。我认为这个理论说的非常好。于是想补足自己的短板。我的最大短板之一是性格内向,不爱交际。针对这一点,我想进行改变。当时还看了很多这方面的书,采取了很多的行动。现在想来能产生实际效果的大概是以下的方面。
  第一.我发现,我不爱说话,有时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于是我想应该尽量多说话。刚开始想和别人多讲话,是很难做到的,我有时和别人多说几句,别人会觉得我今天怪怪的,好像也没有什么共同话题。所以,我经常会在回到房子后,自己对着镜子说话。虽然这样的行为好像傻傻的。(我也从不会让别人看到我自己对着镜子说话,那样别人会把我当成傻子。)但这样的锻炼对我来说确实起到了一些效果。我也总结了一些锻炼的心得。比如说我会不断地重复一些单句。直到把这些单句说的很流利。我还会重复一些小故事,一开始我根本说不好这些故事,重复很多遍后,会变得流利些。这些锻炼虽然没有让我的口才变得多出众,但至少增加了我说话的欲望。
  第二,跟别人多打电话。在有这种意识之前,我才发现我与别人电话联系的太少了。和自己的家人都很少主动打电话。跟同学、朋友更是少的可怜。于是我开始主动打电话,我自己的要求是每天不少于五个。与家人打,与同学打,与朋友打。当然实际上有时打的多,有时打的少。但后来我发现小电话竟能起到大效果。有一次,我与一个以前公安上的同事打电话,其实我打电话的初衷是想锻炼自己的交际,并没有指望能立即带来业务。但我和他寒暄了几句后,我以前的同事就主动跟我说,他有一个朋友要打官司,正好要找律师,要是知道我在这里做律师,早就跟我联系了。就这样,我接下了他朋友的官司,虽然标的不大,但却是我自己接到的第一个业务。第三,聚餐。我天生酒量差,我是很害怕聚餐的。在酒桌上,不会喝酒就不敢说话,别人劝酒,又总是推不掉。结果,往往是话说不了几句,酒却喝多了。而且以前我多是被动聚餐。都是别人叫我。我很少叫别人。当我决定改变时,我增加了主动聚餐的次数。有时我会约所里的同事去吃个烤肉,喝个啤酒。有时同事也会带一两个同学、朋友一起来,我认识的人也不断增多了。还有一次,我狠了狠心,让我一个法院里的熟人帮我将那个法院的八、九个法官都约出来吃了一顿饭。我那个熟人属于庭长级别,所以别人给面子,大部分都约出来了。那顿饭连酒水500多块,当时对我来说也是大数目。那顿饭的作用并没有给我立即带来案源,但我再去法院办事时,别人会对我客气很多。当然还有一些。我不一一列举。我那时经常重复的话中有这样一句:改变就是力量。我现在想来,我所做的努力,实际上并没有让我脱胎换骨似的改变。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的性格并没有发生质的改变,但我为改变所做的努力,让我有了一层包装(褒义),也确实让我成熟和进步了,我变得学会更加欣赏自己,最关键的是这些行动让我慢慢能够用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并开始能够有余钱存入银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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